近日,貴州省安委辦制定印發《關于加強冷庫全鏈條安全監管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冷庫工程建設項目準入、冷庫工程施工、冷庫使用、冷庫維修和冷庫報廢拆除等五個環節,明確重點工作任務,全鏈條強化冷庫安全監管,全方位消除監管盲區漏洞。
在冷庫工程建設項目準入環節,《通知》明確,各地要對冷庫工程建設項目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行排查,督促冷庫建設單位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組織建設。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統籌開展涉及冷庫的物流樞紐設施、骨干線路、區域分撥中心和末端配送節點的立項、規劃、選址、建設和審批工作。禁止在居住建筑(商住樓、住宅、公寓)、教育建筑及其地下空間內新、改、擴建冷庫(含裝配式冷庫),不得利用人防工程違法違規建設冷庫。
在冷庫工程施工環節,《通知》強調,冷庫建設(含新建、改建、擴建)應嚴格按照《冷庫設計標準》《冷庫施工及驗收標準》等規范標準要求,履行設計、施工、竣工驗收等相關手續。對限額以下冷庫建設建筑工程,各縣級安委會要明確監管部門和管理要求,充分發揮群眾舉報、網格員監督、日常安全巡查檢查等作用,確保所有冷庫工程建設項目有人管、有人抓、有人擔。
在冷庫使用環節,《通知》強調,冷庫業主應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消防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和隱患排查治理等規章制度和應急預案。定期組織開展演練和冷庫設備檢查、維護,建立安全管理檔案。在冷庫區明顯位置設置安全警示標志,配備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設施、器材,嚴禁亂拉亂接電線,穿過庫房隔熱層的電氣線路要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在冷庫維修環節,《通知》要求,冷庫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應符合安全要求,嚴格落實動火作業審批制度,動火前應確認動火分析需求和安全保障措施,此外,安全監護人還應全程監督。涉及特種設備改造或修理,施工單位除具備相應資質資格外,還應按照規定辦理施工告知、申請監督檢驗和變更登記。
在報廢拆除環節,《通知》要求,冷庫業主拆除建筑工程前須依法報屬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備案,拆除作業施工單位應具備相應建筑施工和特種設備安裝的作業資格,嚴禁將危險作業委托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動火作業前要對聚氨酯等保溫材料及其他易燃可燃物進行徹底清理,涉氨冷庫的制冷設備管道拆除前要進行吹掃、置換,特種設備報廢拆除后應按照規定辦理注銷手續。
此外,《通知》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市場監管、消防救援、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國動等多個部門在冷庫全鏈條安全監管中的責任進行了明確。其中,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冷庫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備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核發冷庫建設建筑工程施工許可,冷庫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備案和抽查等工作;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工貿、化工企業冷庫使用安全監管,指導企業加強液氨使用、儲存環節的安全管理,以及制冷與空調設備操作作業人員培訓考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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